本服務係指由甲方建置過濾系統,防堵色情、暴力等不良內容之網頁或行動應用程式(以下簡稱APP)、設定限制上網時間,適用於電腦終端、或手持行動設備。
本服務項目如下:
(一)色情守門員:係指防堵色情、暴力、自殺、賭博、毒品、武器等網頁內容過濾之服務。
(二)上網時間管理:係指提供設定限制上網時間之服務。
(三)行動健康上網:係指前述兩項服務可提供於手持行動設備之服務。並須由乙方自行下載本服務APP開通使用。
前述各項服務,甲方得因業務、技術及網路環境變化加以變更或調整。
(一)本服務僅提供予HiNet客戶,於電腦終端或手持行動設備上使用。
(二)申請使用行動健康上網服務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 需支援具SIM卡及Android作業系統及有行動上網服務之手持行動設備,如智慧型手機、具3G(或以上)功能之平板電腦。
2. 拒收企業簡訊之門號無法使用本服務。
3. 需下載本服務之APP。
4. 需上網設定手持行動設備之行動電話門號。
(三)乙方租用本服務所需之HiNet服務,以及手持行動設備所需之中華電信門號,由乙方自行租用並依相關契約條款辦理。
(四)乙方對所持有之HiNet帳號(如客戶號碼(HN)、客戶識別碼(ID)等)及密碼(PW)應妥善保管,避免外洩;以乙方HiNet帳號及密碼進行的所有行為,均被視為其所做的行為。且凡經乙方帳號所產生之各項費用,乙方均有支付之義務。乙方如果發現或懷疑有第三人使用其帳號或密碼,應該立即通知甲方。
(五)甲方得按既有之規劃及現有技術,建置、更新或修改提供本服務之設備、系統或機制(如更改DNS Server回應等機制),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不保證本服務對於不良內容之網站、APP或資訊可以百分之百防堵,乙方得依甲方之申訴管道檢舉未防堵或誤擋之內容。前述內容之認定及如何處理,甲方保留最終決定權,乙方不得異議,且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六)本服務使用之軟硬體及其相關資訊、文件係為甲方與合作廠商所共同擁有,並受著作權法及智慧財產權法令的保護,乙方不得複製、轉授權、租借或出租本軟硬體的任何部份或透過逆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解譯、分解、修改、翻譯以及任何方法企圖尋找本軟硬體的原始碼,或藉由本軟硬體生產衍生產品。
(一)乙方可透過以下三種方式租用本服務:
1. 網站申請:使用HiNet之帳號及密碼認證,得免附各項證件。
2. 臨櫃申請:填寫申請書表至甲方各地服務中心櫃台辦理,需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外,乙方委託代理人辦理申請手續時,除需檢附乙方之證明文件外,該代理人並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足資辨識身分之第二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書。
3. 電話申請: HiNet客戶可透過本公司電話確認身分後辦理。
(二)乙方租用本服務,申請之日(按下”驗證付費”之時或於甲方各地服務中心申請之日、或電話確認之日)為起租日並開始計費。乙方應於起租日完成開通,如未開通視為已起租,乙方仍應照常繳費。
(三)代理人代辦之行為,其效力及於乙方本人,應由乙方負履行契約責任。
(四)乙方及其委託之代理人應就其於申請書中所填之相關資料、檢附或出示之文件、資料證明等之真實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五)甲方亦得依乙方之特殊需求,另以簽訂契約方式辦理。
(一)月繳制:最短租用期間為連續租用1個月,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收。
(二)預繳制:每次最短租用期間依網頁公告之期間為主,前述期滿後,甲方得按月繳制收費。
(三)年繳制:每次最短租用期間為連續租用1年,如每期屆滿前未提出終止租用或異動繳費方式者,則視為乙方仍繼續使用本服務且使用本繳費方式。如於每期未滿時乙方提出終止租用者,或違反本契約規定致終止租用者,當期已發生應繳之費用以月為單位且以月繳制收費標準計收。
(四)甲方依乙方申請之約定繳費方式向乙方收取費用,乙方必須於甲方規定之期限內繳清規定費用,如逾期未繳時,本契約視為終止。
(五)乙方租用本服務應繳各項費用及收費標準詳如本服務網頁上公告,並自公告起作為契約的一部份,並自調整之日起按新費率計收。
(六)乙方租用本服務應繳之費用,得併入HiNet業務之電信帳單中收取。
(七)本服務之繳費通知郵寄地址以乙方申請書或網頁上登載之資料為準,乙方更換郵寄地址而未通知甲方致生任何延誤或損失時,由乙方自行負責。
(八)乙方如因ADSL或光世代或HiNet因欠費或有違約情事之一,致被暫停使用者,其停止使用期間,本服務租費仍應照繳。
(一)乙方如因辦理ADSL或光世代或HiNet等異動(如:移機等)時,導致HiNet之帳號產生變動時,乙方應於本服務網頁辦理原帳號之終止租用手續,及新帳號之新申請手續。如因未辦理導致無法使用本服務時,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因前項乙方帳號變動致本服務終止時,原帳號已預繳或年繳之租費,按實際未到期租用日數計算無息退回之,每日租費為全月租費之1/30。
(三)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本服務應於預定終止租用日3日前向原申請單位提出終止申請或應於退租當日至本服務網站辦理之終止租用手續。
(四)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時,以申請當日為終止租用日,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1日計,每日租費為全月租費之1/30。
(一)乙方使用本服務時,應確保其自行租用之HiNet上網的電路、網路、手持行動設備之中華電信門號、或乙方之設備(包括但不限於手持行動設備、個人終端等)等正常運作,本服務無法就前述電路、網路、門號或設備等負責,如前述電路、網路、門號、或乙方之設備等之障礙、阻斷、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等情事發生,導致本服務無法使用時,甲方不扣減租費及損害賠償之責。
(二)乙方申請使用行動健康上網時,如手持行動設備無下載或移除本服務所需之APP時,導致本服務無法使用時,甲方不扣減租費及損害賠償之責。
(三)本服務ㄧ經甲方機房設定完成後,因不可歸責於甲方之因素,須甲方派員到府重新設定或維修者,甲方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基於系統維護或轉換需要,必要時得暫時縮短或停止運作時間。但甲方應於3日前公告或通知乙方,惟緊急狀況者不在此限。
(五)除前各項及不可歸責於乙方之原因,致不能提供服務時,甲方應扣減租費。本服務連續中斷12小時以上者,每12小時扣減全月租費1/30,但不滿12小時部分不予扣減。當月應扣減之租費總額以當月應繳租費為限。
(六)前項無法提供服務開始之時間,以甲方查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無法提供服務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無法提供服務之時間為準。
(七)除按第五項規定扣減租費外,甲方不負損害賠償責任;本服務不保證100%過濾色情、暴力、自殺、賭博、武器、毒品等不當網站,因此所產生之損害,亦不負責任何賠償。
(八)乙方租用本服務,由於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無法提供服務者,自連續中斷屆滿3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乙方如因天然災害導致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或損失時,甲方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甲方以既有之規劃及現有技術提供本服務,不擔保其符合乙方的所有需求。
(二)甲方無法就乙方擷取資訊或上網服務之正確性、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合適性、不會斷線等負責,亦不保證乙方與甲方間資料傳輸速率,倘乙方因傳輸速率、擷取使用網路資料、安裝或使用 本服務、無法連結網際網路、網站或執行APP,導致任何直接或間接、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或損失時,甲方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三)色情守門員服務主要針對網際網路URL所連結內容加以判斷過濾,若客戶透過 FTP、P2P分享軟體或點對點(如VPN等)方式進行網際網路連線,因屬個人裝置與該伺服器之連接行為,連線期間本服務將無法協助過濾阻擋,請評估風險後再確認是否使用。客戶如想針對E-mail內文或附加檔方式所傳送情色等不當內容圖片進行過濾,則須透過郵件服務業者提供,非屬本服務涵蓋範圍,但E-mail內文中若有不當URL連結則本服務可進行阻擋。
甲方因業務上所掌握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乙方要求查閱本身資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電信法第7條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1. 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2. 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3. 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一)甲方得因電信服務之性質、技術或情勢之變遷、維護之需要、相關法規的變更或任何非可歸屬於甲方之事由,得隨時修改本契約條款,惟本契約條款如有任何增修刪等變更時,甲方應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如不接受變更後之契約條款,應於接獲甲方通知後30日內通知甲方終止租用本服務,如未於該期限內終止,則視為乙方同意修改後之契約條款。
(一)甲方得自行決定是否繼續提供本服務,乙方不得對甲方主張任何權利,但對於乙方已預交之租費,按實際未到期租用日數計算無息退回之,每日租費為全月租費之1/30。
(二)甲方如因情事變更,得暫停或終止本服務全部或一部之營業時之經營,乙方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補償。但甲方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之日前3個月公告並通知乙方,辦理無息退還溢繳費用及終止租用手續,且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三)乙方辦理終止或欠費拆機(包含但不限於ADSL、光世代、FTTB、HiNet或本服務)或終止使用HiNet寬頻上網業務時,本服務視為已終止本契約。
(四)乙方違反本契約條款,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本服務,並由乙方負一切法律責任,如造成甲方權益受損者,甲方得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乙方就甲方提供之服務如有不滿意或有諮詢或申訴之需要者,可利用甲方所設置免費服務專線(0800-080-123),或向甲方之服務據點提出,甲方即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令規定妥善處理。
(一)有關本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品,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二)本契約條款未規定事項,乙方同意遵守相關法令規定、甲方各項服務營業規章規定。
(三)本契約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四)因本契約涉訟時,系爭金額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合意以甲方所在地或消費關係發生地所屬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 申請中華電信行動資安服務(含色情守門員行動版、防駭守門員行動版及上網時間管理Pro行動版,以下統稱本服務。)免費體驗優惠方案期間,不得重複參與同一服務其它優惠方案。
2. 本方案限尚未申辦本服務之中華電信月租型方案行動門號申辦,含5G各方案、4G199型以上方案,不包含放心講、預付卡、如意卡及行動上網日租型門號。
3. 本方案提供色情守門員行動版、防駭守門員行動版及上網時間管理Pro行動版三項服務之免費體驗。同一門號於色情守門員行動版或防駭守門員行動版或上網時間管理Pro行動版服務僅限各申請一次體驗方案,三項服務可同時申請。如現為其中一項服務之客戶,恕無法申請該服務之體驗方案。中華電信保留最終免費體驗申請資格審核。
4. 申辦本方案享有自申辦日指定天數之免費體驗租期,期間無須費用,依申辦簡訊載明之優惠期間到期後自動解除合約。如欲繼續租用服務,可透過中華電信各地服務中心、客服管道或行動資安服務網頁辦理。
5. 本方案無提前解約金,客戶如於體驗期間欲提前終止體驗,請洽客服專線:0800-080-123(中華市話、行動直撥123)辦理。如於免費體驗期間欲更改使用付費之月租或年約方案,需先提前終止體驗方案,始可申請本服務其它付費方案。體驗方案未使用完之天數不得遞延使用。若因門號欠拆、退租後復租,則本方案即時停止,日後原號或新號復租本優惠亦不恢復或遞延。
6. 本方案提供之行動資安服務均為連網型服務,客戶申辦服務期間,門號服務種類需開通數據服務。體驗方案優惠僅限台灣地區使用,不包含行動上網傳輸費。前述行動上網傳輸費依據客戶申請之資費方案另計,若於國外漫遊使用時,須另依國際漫遊費率計收。
7. 「防駭守門員行動版」及「色情守門員行動版」雖可嚴密檢核並監控所有不當網頁,但全世界每天會有數百個新的不當網站產生,故系統無法做到百分之百即時防堵。由於網域名稱變化或IP位址改變,可能會導致本服務誤判,造成誤阻擋。因本服務主要針對網際網路URL所連結內容加以判斷過濾,若客戶透過 FTP、P2P分享軟體或點對點方式(如VPN等)下載網際網路內容,因屬個人電腦與該伺服器之連接行為,故不在此限。客戶如想針對E-mail內文或附加檔方式所傳送情色等不當內容圖片進行過濾,則須透過郵件服務業者提供,非屬本服務涵蓋範圍,但E-mail內文中若有不當URL連結則本服務可進行阻擋。
8. 「上網時間管理pro行動版」服務雖可於「限制時段」內無法使用行動上網服務功能,惟若持用智慧型手機之門號,當已進入限制時段時,仍有可能發生於進入限制時段前,手機已向系統提出預存取之上網量接續使用,將造成少量或短時仍可連線上網之現象;月租型提供 always on 連網服務,在此國際技術標準下,即使行動裝置之行動數據功能關閉,仍會有微量上網量扣抵至月租內含量 / 優惠量 / 加購量之現象。
9. 客戶於租用門號期間,不得利用各項優惠專案及服務進行轉接話務或不當異常通話或其他涉及不適切商業行為等活動,如有違法之虞,本公司得暫停提供VoLTE(含WiFi Calling) 服務或/及其他服務,若情節嚴重者,本公司得逕行終止服務契約,以上本公司均保留對客戶因不當行為所致本公司損失或賠償之請求權。
10. 中華電信公司之行動寬頻服務各型資費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係提供客戶合理之使用,經由中華電信公司行動網路,瀏覽網際網路與中華電信公司行動加值網路服務,客戶若長時間持續連結本公司行動網路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行為: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等)、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FTP及雲端檔案分享、不合理熱點分享(包含超量、長時間連結…等)、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或其他涉及任何違法、不當行為;或利用各項優惠從事不符優惠目的之使用行為時,中華電信公司有權暫停或限制通信、調降客戶使用行動網路服務優先順序(包含語音及/或上網等),必要時有權逕行終止服務契約。
11. 客戶若涉及以下行為時,中華電信公司得不經催告,逕行停止行動寬頻資費提供之服務及相關優惠:(1)偽造、不法擷取、移除或修改網路封包標頭資訊;(2)以任何方式誤導他人或隱瞞任何使用者名稱或資料傳送來源;(3)散播電腦病毒;(4)干擾系統正常運作(包含但不限於造成網路過度壅塞、妨害其他客戶接取網路、試圖攻擊或侵入本公司網路或危害網路安全、主動或協助大量傳送垃圾與商業廣告電子郵件);(5)妨害其他客戶正常使用;(6)其他涉及不當或違法之行為經相關主管機關通知者。
12. 本專案優惠相關內容及限制未詳載於本同意書者,請詳中華電信公司於產品網頁、網路及實體門市、客服專線等途徑所公開之相關公告及說明。本公司保留本優惠活動修改、變動、終止之權利。本公司因實際業務作業,得於60天前,以簡訊、網站公告、或書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客戶後,終止本契約。
1. 行動上網時間管理Pro服務可管控APN設定為emome或Internet的國內行動上網行為(含5G熱點分享)、國際數據漫遊及各項免收傳輸費之服務,無法控管Wi-Fi上網。
2. 本方案雖可於「限制時段」內無法使用行動上網服務功能,惟若持用智慧型手機之門號,當已進入限制時段時,仍有可能發生於進入限制時段前,手機已向系統提出預存取之上網量接續使用,將造成少量或短時仍可連線上網之現象;月租型提供 always on 連網服務,在此國際技術標準下,即使行動裝置之行動數據功能關閉,仍會有微量上網量扣抵至月租內含量 / 優惠量 / 加購量之現象。
(一) 於本優惠方案租期限制期間,不得重複參加中華電信公司推出之其他行動電話業務優惠方案,租期限制屆滿如不擬繼續租用,須依服務契約規定辦理終止租用手續。
(二) 於租用門號期間,不得利用各項優惠專案及服務進行轉接話務或不當異常通話或其他涉及不適切商業行為等活動,如有違法之虞,本公司得暫停提供VoLTE(含WiFi Calling) 服務或/及其他服務,若情節嚴重者,本公司得逕行終止服務契約,以上本公司均保留對客戶因不當行為所致本公司損失或賠償之請求權。
(三) 各資費方案之優惠內容及限制未詳載於本同意書者,本人/本公司同意遵循中華電信公司於網路門市、網站、門市公告、客服專線...等途徑所公開之相關公告及說明。
(四) 目前所選用之中華電信行動寬頻各項通信費率﹝含語音、數據與簡訊等﹞僅適用於國內,若於國外漫遊使用時,各項通信費皆須另依國際漫遊費率計收。
(五) 中華電信公司之行動寬頻服務各型資費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係提供客戶合理之使用,經由中華電信公司行動網路,瀏覽網際網路與中華電信公司行動加值網路服務,客戶若長時間持續連結本公司行動網路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行為: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等)、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FTP及雲端檔案分享、不合理熱點分享(包含超量、長時間連結…等)、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或其他涉及任何違法、不當行為;或利用各項優惠從事不符優惠目的之使用行為時,中華電信公司有權暫停或限制通信、調降客戶使用行動網路服務優先順序(包含語音及/或上網等),必要時有權逕行終止服務契約。
(六) 網速級限(理想環境)係指位於5G基地台良好涵蓋範圍內且沒有遮蔽物,而所在環境之網路資源及所持用之終端設備可充分支援中華電信5G及4G所有頻段之情況下,最高可能提供之上網速率。惟實際上網傳輸速率,會受到上網終端設備之軟硬體、伺服器吞吐量、網站之連外頻寬,以及使用應用服務等因素所影響,另亦受限於無線傳輸特性,實際連線速率會因使用地點之地形、地上物遮蔽情形、使用終端設備、使用人數、距離基地台遠近、客戶移動速度等因素影響,以致網速級限(理想環境)與實際傳輸速率有所差異。【中華電信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依3GPP國際標準網路品質分類歸屬為non-GBR (Guaranteed Bit Rate) 模式。】在相同網路環境下,5G資費方案中網速級限(理想環境)值越高,所可獲得之網路資源越多,即可享有越高網速服務。
(七) 中華電信提供之5G網路服務係以4G網路為基礎,當處於5G基地台涵蓋範圍內,將同時提供5G+4G雙網服務,5G客戶可享有更佳的網路服務體驗。中華電信網站公告之5G與4G涵蓋訊息,係指行動通信室外涵蓋狀況。惟受限於無線傳輸特性,行動通信網路實際連線速率會因使用地點之地形、地上物遮蔽情形、使用終端設備、使用人數、距離基地台遠近、客戶移動速度或其他環境等因素影響而有所差異;如使用地點無5G網路涵蓋時,將以4G或3G網路繼續提供服務,連線速率亦會降低。惟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如人數眾多而造成網路壅塞時,可能會有暫時無法上網之情形。
(八) 如於室內使用行動通信網路服務時,因受建物遮蔽效應及室內裝潢影響,收訊品質及連線速率,可能會不如室外,甚至收不到信號。為符合公平使用原則,於用戶使用超過雙方約定之上網量時,中華電信公司得採取調降行動上網速率設定值或暫停使用措施。
(九) 行動寬頻用戶之語音服務係採用CSFB (Circuit Switched FallBack) 技術,經實測並在95%的信心水準下,其通話接續時間約7~8秒。
(十) 為確保參加本方案客戶於租用期間享有完整之4G/5G服務,務必使用與服務相對應之終端;若客戶非使用與服務相對應之終端,中華電信公司將無法確保享有完整服務。
(十一) 為確保參加本方案客戶於租用期間享有完整LTE服務,務必使用支援VoLTE服務終端;若客戶非使用VoLTE終端,中華電信將無法確保享有行動語音服務。
(十二) 客戶若涉及以下行為時,中華電信公司得不經催告,逕行停止行動寬頻資費提供之服務:(1)偽造、不法擷取、移除或修改網路封包標頭資訊;(2)以任何方式誤導他人或隱瞞任何使用者名稱或資料傳送來源;(3)散播電腦病毒;(4)干擾系統正常運作(包含但不限於造成網路過度壅塞、妨害其他客戶接取網路、試圖攻擊或侵入本公司網路或危害網路安全、主動或協助大量傳送垃圾與商業廣告電子郵件);(5)妨害其他客戶正常使用;(6)其他涉及不當或違法之行為經相關主管機關通知者。
1. 限4G或5G月租型門號享有,且需連續使用所選方案12個月(最短租期),申辦期間不得參與同類產品其他優惠活動。
2. 本人同意申辦以下之年約優惠方案:
3. 本方案自申辦日起算合約期間12個月,享有「行動上網時間管理Pro個人版年約方案」每月月租優惠,已選定之加值服務於合約期間內不得任意更換。客戶於約期屆滿後,除客戶約期屆滿主動申請退租外,約期屆滿後,客戶將恢復為月租費原價續租本服務。本方案租期屆滿後,客戶可透過中華電信各地服務中心或特約中心或客服管道辦理申請取消。
4. 本方案「行動上網時間管理Pro」為連網型服務,客戶申辦服務期間,門號服務種類需開通數據服務,上網傳輸費依據客戶申請之資費方案另行計收。
5. 申辦本方案後,於合約期間內欲取消本方案或提前解約(包含但不限於取消服務、門號退租、一退一租、欠拆及NP移出、轉預付卡等),須至中華電信各地營業窗口辦理,且應以現金繳納本方案優惠補貼款(本方案補貼款計算方式:依未滿租期之日數比例計算,不接受以刷卡或其他方式辦理)。若因門號欠拆、退租後復租,則本方案即時停止,日後原號或新號復租本優惠亦不恢復或遞延,但可於本方案優惠期間重新申辦。
6. 行動上網時間管理Pro服務可管控APN設定為emome或Internet的國內行動上網行為(含5G熱點分享)、國際數據漫遊及各項免收傳輸費之服務,無法控管Wi-Fi上網。
7. 本方案雖可於「限制時段」內無法使用行動上網服務功能,惟若持用智慧型手機之門號,當已進入限制時段時,仍有可能發生於進入限制時段前,手機已向系統提出預存取之上網量接續使用,將造成少量或短時仍可連線上網之現象;月租型提供 always on 連網服務,在此國際技術標準下,即使行動裝置之行動數據功能關閉,仍會有微量上網量扣抵至月租內含量 / 優惠量 / 加購量之現象。
8. 各資費方案及專案優惠相關內容及限制未詳載於本同意書者,請詳中華電信公司於網站、門市公告、客服專線等途徑所公開之相關公告及說明。本公司保留本優惠活動修改、變動、終止之權利。本公司因實際業務作業,得於60天前,以簡訊、網站公告、或書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客戶後,終止本契約。
(一) 於本優惠方案租期限制期間,不得重複參加中華電信公司推出之其他行動電話業務優惠方案,租期限制屆滿如不擬繼續租用,須依服務契約規定辦理終止租用手續。
(二) 於租用門號期間,不得利用各項優惠專案及服務進行轉接話務或不當異常通話或其他涉及不適切商業行為等活動,如有違法之虞,本公司得暫停提供VoLTE(含WiFi Calling) 服務或/及其他服務,若情節嚴重者,本公司得逕行終止服務契約,以上本公司均保留對客戶因不當行為所致本公司損失或賠償之請求權。
(三) 各資費方案之優惠內容及限制未詳載於本同意書者,本人/本公司同意遵循中華電信公司於網路門市、網站、門市公告、客服專線...等途徑所公開之相關公告及說明。
(四) 目前所選用之中華電信行動寬頻各項通信費率﹝含語音、數據與簡訊等﹞僅適用於國內,若於國外漫遊使用時,各項通信費皆須另依國際漫遊費率計收。
(五) 中華電信公司之行動寬頻服務各型資費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係提供客戶合理之使用,經由中華電信公司行動網路,瀏覽網際網路與中華電信公司行動加值網路服務,客戶若長時間持續連結本公司行動網路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行為: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等)、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FTP及雲端檔案分享、不合理熱點分享(包含超量、長時間連結…等)、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或其他涉及任何違法、不當行為;或利用各項優惠從事不符優惠目的之使用行為時,中華電信公司有權暫停或限制通信、調降客戶使用行動網路服務優先順序(包含語音及/或上網等),必要時有權逕行終止服務契約。
(六) 網速級限(理想環境)係指位於5G基地台良好涵蓋範圍內且沒有遮蔽物,而所在環境之網路資源及所持用之終端設備可充分支援中華電信5G及4G所有頻段之情況下,最高可能提供之上網速率。惟實際上網傳輸速率,會受到上網終端設備之軟硬體、伺服器吞吐量、網站之連外頻寬,以及使用應用服務等因素所影響,另亦受限於無線傳輸特性,實際連線速率會因使用地點之地形、地上物遮蔽情形、使用終端設備、使用人數、距離基地台遠近、客戶移動速度等因素影響,以致網速級限(理想環境)與實際傳輸速率有所差異。【中華電信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依3GPP國際標準網路品質分類歸屬為non-GBR (Guaranteed Bit Rate) 模式。】在相同網路環境下,5G資費方案中網速級限(理想環境)值越高,所可獲得之網路資源越多,即可享有越高網速服務。
(七) 中華電信提供之5G網路服務係以4G網路為基礎,當處於5G基地台涵蓋範圍內,將同時提供5G+4G雙網服務,5G客戶可享有更佳的網路服務體驗。中華電信網站公告之5G與4G涵蓋訊息,係指行動通信室外涵蓋狀況。惟受限於無線傳輸特性,行動通信網路實際連線速率會因使用地點之地形、地上物遮蔽情形、使用終端設備、使用人數、距離基地台遠近、客戶移動速度或其他環境等因素影響而有所差異;如使用地點無5G網路涵蓋時,將以4G或3G網路繼續提供服務,連線速率亦會降低。惟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如人數眾多而造成網路壅塞時,可能會有暫時無法上網之情形。
(八) 如於室內使用行動通信網路服務時,因受建物遮蔽效應及室內裝潢影響,收訊品質及連線速率,可能會不如室外,甚至收不到信號。為符合公平使用原則,於用戶使用超過雙方約定之上網量時,中華電信公司得採取調降行動上網速率設定值或暫停使用措施。
(九) 行動寬頻用戶之語音服務係採用CSFB (Circuit Switched FallBack) 技術,經實測並在95%的信心水準下,其通話接續時間約7~8秒。
(十) 為確保參加本方案客戶於租用期間享有完整之4G/5G服務,務必使用與服務相對應之終端;若客戶非使用與服務相對應之終端,中華電信公司將無法確保享有完整服務。
(十一) 為確保參加本方案客戶於租用期間享有完整LTE服務,務必使用支援VoLTE服務終端;若客戶非使用VoLTE終端,中華電信將無法確保享有行動語音服務。
(十二) 客戶若涉及以下行為時,中華電信公司得不經催告,逕行停止行動寬頻資費提供之服務:(1)偽造、不法擷取、移除或修改網路封包標頭資訊;(2)以任何方式誤導他人或隱瞞任何使用者名稱或資料傳送來源;(3)散播電腦病毒;(4)干擾系統正常運作(包含但不限於造成網路過度壅塞、妨害其他客戶接取網路、試圖攻擊或侵入本公司網路或危害網路安全、主動或協助大量傳送垃圾與商業廣告電子郵件);(5)妨害其他客戶正常使用;(6)其他涉及不當或違法之行為經相關主管機關通知者。
1. 限4G或5G月租型門號享有,且需連續使用所選方案12個月(最短租期),申辦期間不得參與同類產品其他優惠活動。
2. 本人同意申辦以下之年約優惠方案:
3. 本方案自申辦日起算合約期間12個月,享有「色情守門員行動版+行動上網時間管理Pro個人版」每月月租優惠。客戶於約期屆滿後,得以優惠價租用加值服務至申請取消本優惠方案終止。本方案租期屆滿後,客戶可透過中華電信各地服務中心或特約中心或客服管道申請取消。
4. 申辦「色情守門員行動版+行動上網時間管理Pro個人版」,於最短租期內,不得單獨取消「色情守門員行動版」及「行動上網時間管理Pro個人版」任一服務。
5. 本方案色情守門員行動版及行動上網時間管理Pro個人版均為連網型服務,客戶申辦服務期間,門號服務種類需開通數據服務,上網傳輸費依據客戶申請之資費方案另行計收;客戶在國外使用本方案之加值服務時,須額外支付國際漫遊費用。
6. 申辦本方案後,於合約期間內欲取消本方案或提前解約(包含但不限於取消服務、門號退租、一退一租、欠拆及NP移出、轉預付卡等),須至中華電信各地營業窗口辦理,且應以現金繳納本方案優惠補貼款(本方案優惠補貼款計算方式:依未滿租期之日數比例計算,不接受以刷卡或其他方式辦理)。若因門號欠拆、退租後復租,則本方案即時停止,日後原號或新號復租本優惠亦不恢復或遞延,但可於本方案優惠期間重新申辦。
7. 色情守門員行動版僅限於台灣境內使用;行動上網時間管理服務僅可以管控APN設定為emome或Internet的國內行動上網行為(含5G熱點分享及國際數據漫遊),無法控管Wi-Fi上網。
8. 色情守門員行動版雖可嚴密檢核並監控所有不當網頁,但全世界每天會有數百個新的不當網站/惡意網站或惡意程式產生,故系統無法做到百分之百即時防堵。由於網域名稱變化或IP位址改變,可能會導致本服務誤判,造成誤阻擋。因本服務主要針對網際網路URL所連結內容加以判斷過濾,若客戶透過 FTP、P2P分享軟體或點對點(如VPN)方式下載網際網路內容,因屬個人電腦與該伺服器之連接行為,故不在此限。客戶如想針對E-mail內文或附加檔方式所傳送情色等不當內容圖片進行過濾,則須透過郵件服務業者提供,非屬本服務涵蓋範圍,但E-mail內文中若有不當URL連結則本服務可進行阻擋。
9. 行動上網時間管理Pro個人版服務雖可於「限制時段」內無法使用行動上網服務功能,惟若持用智慧型手機之門號,當已進入限制時段時,仍有可能發生於進入限制時段前,手機已向系統提出預存取之上網量接續使用,將造成少量或短時仍可連線上網之現象;月租型提供 always on 連網服務,在此國際技術標準下,即使行動裝置之行動數據功能關閉,仍會有微量上網量扣抵至月租內含量 / 優惠量 / 加購量之現象。
10. 各資費方案及專案優惠相關內容及限制未詳載於本同意書者,請詳中華電信公司於網站、門市公告、客服專線等途徑所公開之相關公告及說明。本公司保留本優惠活動修改、變動、終止之權利。本公司因實際業務作業,得於60天前,以簡訊、網站公告、或書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客戶後,終止本契約。
1. 申請本服務之門號被稱為家庭版群首,群首可設定最多3門行動門號之行動上網時間,被設定者稱為群員,群首設定群員時,系統會要求輸入群員之暱稱、行動門號、門號租用人證號並須再填入即時OTP密碼,前述驗證成功後,群員身分將立即生效,後續再請群首為該群員設定限制行動上網時間,詳見服務網頁說明。
2. 行動上網時間管理Pro服務可管控APN設定為emome或Internet的國內行動上網行為(含5G熱點分享)、國際數據漫遊及各項免收傳輸費之服務,無法控管Wi-Fi上網。
3. 本方案雖可於「限制時段」內無法使用行動上網服務功能,惟若持用智慧型手機之門號,當已進入限制時段時,仍有可能發生於進入限制時段前,手機已向系統提出預存取之上網量接續使用,將造成少量或短時仍可連線上網之現象;月租型提供 always on 連網服務,在此國際技術標準下,即使行動裝置之行動數據功能關閉,仍會有微量上網量扣抵至月租內含量 / 優惠量 / 加購量之現象。
(一) 於本優惠方案租期限制期間,不得重複參加中華電信公司推出之其他行動電話業務優惠方案,租期限制屆滿如不擬繼續租用,須依服務契約規定辦理終止租用手續。
(二) 於租用門號期間,不得利用各項優惠專案及服務進行轉接話務或不當異常通話或其他涉及不適切商業行為等活動,如有違法之虞,本公司得暫停提供VoLTE(含WiFi Calling) 服務或/及其他服務,若情節嚴重者,本公司得逕行終止服務契約,以上本公司均保留對客戶因不當行為所致本公司損失或賠償之請求權。
(三) 各資費方案之優惠內容及限制未詳載於本同意書者,本人/本公司同意遵循中華電信公司於網路門市、網站、門市公告、客服專線...等途徑所公開之相關公告及說明。
(四) 目前所選用之中華電信行動寬頻各項通信費率﹝含語音、數據與簡訊等﹞僅適用於國內,若於國外漫遊使用時,各項通信費皆須另依國際漫遊費率計收。
(五) 中華電信公司之行動寬頻服務各型資費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係提供客戶合理之使用,經由中華電信公司行動網路,瀏覽網際網路與中華電信公司行動加值網路服務,客戶若長時間持續連結本公司行動網路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行為: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等)、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FTP及雲端檔案分享、不合理熱點分享(包含超量、長時間連結…等)、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或其他涉及任何違法、不當行為;或利用各項優惠從事不符優惠目的之使用行為時,中華電信公司有權暫停或限制通信、調降客戶使用行動網路服務優先順序(包含語音及/或上網等),必要時有權逕行終止服務契約。
(六) 網速級限(理想環境)係指位於5G基地台良好涵蓋範圍內且沒有遮蔽物,而所在環境之網路資源及所持用之終端設備可充分支援中華電信5G及4G所有頻段之情況下,最高可能提供之上網速率。惟實際上網傳輸速率,會受到上網終端設備之軟硬體、伺服器吞吐量、網站之連外頻寬,以及使用應用服務等因素所影響,另亦受限於無線傳輸特性,實際連線速率會因使用地點之地形、地上物遮蔽情形、使用終端設備、使用人數、距離基地台遠近、客戶移動速度等因素影響,以致網速級限(理想環境)與實際傳輸速率有所差異。【中華電信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依3GPP國際標準網路品質分類歸屬為non-GBR (Guaranteed Bit Rate) 模式。】在相同網路環境下,5G資費方案中網速級限(理想環境)值越高,所可獲得之網路資源越多,即可享有越高網速服務。
(七) 中華電信提供之5G網路服務係以4G網路為基礎,當處於5G基地台涵蓋範圍內,將同時提供5G+4G雙網服務,5G客戶可享有更佳的網路服務體驗。中華電信網站公告之5G與4G涵蓋訊息,係指行動通信室外涵蓋狀況。惟受限於無線傳輸特性,行動通信網路實際連線速率會因使用地點之地形、地上物遮蔽情形、使用終端設備、使用人數、距離基地台遠近、客戶移動速度或其他環境等因素影響而有所差異;如使用地點無5G網路涵蓋時,將以4G或3G網路繼續提供服務,連線速率亦會降低。惟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如人數眾多而造成網路壅塞時,可能會有暫時無法上網之情形。
(八) 如於室內使用行動通信網路服務時,因受建物遮蔽效應及室內裝潢影響,收訊品質及連線速率,可能會不如室外,甚至收不到信號。為符合公平使用原則,於用戶使用超過雙方約定之上網量時,中華電信公司得採取調降行動上網速率設定值或暫停使用措施。
(九) 行動寬頻用戶之語音服務係採用CSFB (Circuit Switched FallBack) 技術,經實測並在95%的信心水準下,其通話接續時間約7~8秒。
(十) 為確保參加本方案客戶於租用期間享有完整之4G/5G服務,務必使用與服務相對應之終端;若客戶非使用與服務相對應之終端,中華電信公司將無法確保享有完整服務。
(十一) 客戶若涉及以下行為時,中華電信公司得不經催告,逕行停止行動寬頻資費提供之服務:(1)偽造、不法擷取、移除或修改網路封包標頭資訊;(2)以任何方式誤導他人或隱瞞任何使用者名稱或資料傳送來源;(3)散播電腦病毒;(4)干擾系統正常運作(包含但不限於造成網路過度壅塞、妨害其他客戶接取網路、試圖攻擊或侵入本公司網路或危害網路安全、主動或協助大量傳送垃圾與商業廣告電子郵件);(5)妨害其他客戶正常使用;(6)其他涉及不當或違法之行為經相關主管機關通知者。
1. 限4G或5G月租型門號享有,且需連續使用所選方案12個月(最短租期),申辦期間不得參與同類產品其他優惠活動。
2. 本人同意申辦以下之年約優惠方案:
3. 本方案自申辦日起算合約期間12個月,享有「行動上網時間管理Pro家庭版年約方案」每月月租優惠。已選定之加值服務於合約期間內不得任意更換。客戶於約期屆滿後,除客戶約期屆滿主動申請退租外,約期屆滿後,客戶將恢復為月租費原價續租本服務。本方案租期屆滿後,客戶可透過中華電信各地服務中心或特約中心或客服管道辦理申請取消。
4. 本方案「行動上網時間管理Pro」為連網型服務,客戶申辦服務期間,門號服務種類需開通數據服務,上網傳輸費依據客戶申請之資費方案另行計收。
5. 申辦本方案後,於合約期間內欲取消本方案或提前解約(包含但不限於取消服務、門號退租、一退一租、欠拆及NP移出、轉預付卡等),須至中華電信各地營業窗口辦理,且應以現金繳納本方案優惠補貼款(本方案補貼款計算方式:依未滿租期之日數比例計算,不接受以刷卡或其他方式辦理)。若因門號欠拆、退租後復租,則本方案即時停止,日後原號或新號復租本優惠亦不恢復或遞延,但可於本方案優惠期間重新申辦。
6. 行動上網時間管理Pro服務可管控APN設定為emome或Internet的國內行動上網行為(含5G熱點分享)、國際數據漫遊及各項免收傳輸費之服務,無法控管Wi-Fi上網。
7. 本方案提供設定最多3門行動門號之行動上網時間,若未設定至3門仍收取等價之月租費用。租期內可異動管理門號且無額外收取異動費。
8. 本方案雖可於「限制時段」內無法使用行動上網服務功能,惟若持用智慧型手機之門號,當已進入限制時段時,仍有可能發生於進入限制時段前,手機已向系統提出預存取之上網量接續使用,將造成少量或短時仍可連線上網之現象;月租型提供 always on 連網服務,在此國際技術標準下,即使行動裝置之行動數據功能關閉,仍會有微量上網量扣抵至月租內含量 / 優惠量 / 加購量之現象。
10. 各資費方案及專案優惠相關內容及限制未詳載於本同意書者,請詳中華電信公司於網站、門市公告、客服專線等途徑所公開之相關公告及說明。本公司保留本優惠活動修改、變動、終止之權利。本公司因實際業務作業,得於60天前,以簡訊、網站公告、或書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客戶後,終止本契約。